4月28日,津南区、红桥区分别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具体如下↓↓
津南区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五一”“端午”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持续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现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具体如下:
(资料图片)
1.天津市康业冷冻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违规购买发放超市购物卡和水产品问题。2017年春节期间,经时任天津市康业冷冻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总经理张世玉决定,该公司违规使用公款购买发放18张面值500元的超市购物卡和2.5万元水产品。此外,张世玉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10月,张世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二年)。
2.天津市小站第一中学原总务主任陈连邦违规审核批准公务出行费用问题。2017年8月至2022年3月,陈连邦在负责学校公务交通费用报销审核工作期间,超标准审批学校教师职工公务出行费用4.2万余元。2023年1月,陈连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红桥区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五一”、端午节假将至,为进一步巩固作风建设成果,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公开曝光:
天津市红桥区西沽街道民畅园社区原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吕湘违规收受礼金、接受宴请问题。吕湘在任西沽街道民畅园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期间,于2021年12月通过中间人微信转账形式,收受该社区物业管理服务企业负责人赠送的礼金2000元,并于2021年底至2022年初先后3次接受该企业负责人宴请。吕湘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处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天津市红桥区三条石街道综合执法大队教导员王帆、副队长杜森、一级行政执法员王铮套取财政资金,自定标准发放协勤队员津补贴问题。2015年,时任天津市红桥区三条石街道综合执法大队队长王帆与副队长杜森共同商定,指使执法队干部王铮虚报协勤队员加班时长套取财政资金,用于队内自定标准发放津补贴,至2018年底,累计套取资金18万余元。王帆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杜森、王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津南廉播、清风红桥
编辑:柴莹